大千生态(603955):大千生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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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原标题:大千生态:大千生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773.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0,943.44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予以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0,035.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截至2025年3月24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EPC
司使用“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 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终止后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97,851,046.22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8,531,368.79元(截至2025年4月28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工程建设类募投项目的特殊性,无法逐年核算效益情况,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审计结算,方可核算整体效益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之备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除尚无法核算效益的情况外,已核算效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4年6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200万元(含21,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2月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38.21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5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25 4 2024
十一次会议以及 年 月召开的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5年4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9,785.1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853.57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7 15
年 月 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5,850.00万元,经审议,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5,101.67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748.33万元;注2: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7,410.00万元,经审议,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938.21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5,471.79万元;注3: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3,000万元,经审议,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
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2,154.06万元;
注4: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4,683.44万元,经审议,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未投入使
用,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0;
注5:此项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工程建设类募投项目的特殊性,无法逐年核算效益情况,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审计结算,方可核算整体效益情况。宣城市高速公路东、
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实施部分工程后予以终止,已实施部分的审计结算尚未完成,且已实施部分的效益与项目整体预
计效益测算口径不一致,故无法对比效益达成情况;
注2: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审计结算,尚无法核算效益情况;注3: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实施已终止,不涉及效益情况;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773.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0,943.44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50.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予以终止,并将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0,035.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3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截至2025年3月24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EPC
司使用“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 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终止后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97,851,046.22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8,531,368.79元(截至2025年4月28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工程建设类募投项目的特殊性,无法逐年核算效益情况,待项目竣工并完成审计结算,方可核算整体效益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之备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除尚无法核算效益的情况外,已核算效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2024年6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200万元(含21,2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赎回。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期限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2月2日,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38.21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5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25 4 2024
十一次会议以及 年 月召开的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2025年4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和“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9,785.1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853.57万元划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7 15
年 月 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919.2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0,773.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943.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70% | 2020年:8,975.70 2021年:1,658.96 2022年:3,503.89 2023年:1,595.19 2024年:3,206.59 2025年:11,833.5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 资金累计投 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或截 止日项目 完工程 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 | |
1 | 宣城市高速公 路东、北出入口 区域景观提升 项目EPC及养 护管理项目 | 宣城市高速公 路东、北出入口 区域景观提升 项目EPC及养 护管理项目 | - | 748.33 [注1] | 748.33 | - | 748.33 | 748.33 | 0.00 | 已终止 |
2 | 徐州沛县湖西 田园综合体工 程——韩楼村 特色田园综合 | 徐州沛县湖西 田园综合体工 程——韩楼村 特色田园综合 | - | 5,471.79 [注2] | 5,471.79 | - | 5,471.79 | 5,471.79 | 0.00 | 2022.7 (已结 项) |
体工程项目 | 体工程项目 | |||||||||
3 | 义乌国贸大道 两侧景观工程 项目 | 义乌国贸大道 两侧景观工程 项目 | - | 2,154.06 [注3] | 2,154.06 | - | 2,154.06 | 2,154.06 | 0.00 | 2024.7 (已结 项) |
4 | 新沂马陵山花 厅部落配套及 景观提升工程 总承包(EPC) 项目 | - | - | -[注4] | - | - | - | - | - | 已终止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8,975.76 | 8,975.76 | 8,976.89 | 8,975.76 | 8,975.76 | 8,976.89 | 1.13 | 不适用 |
6 | 项目结项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结项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 | 2,784.14 | 2,784.14 | - | 2,784.14 | 2,784.14 | 0.00 | 不适用 |
7 | 项目终止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终止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 | 9,785.10 | 10,638.67 | - | 9,785.10 | 10,638.67 | 853.57 | 不适用 |
8 | 泰和县马市生 态文化旅游特 色小镇PPP项 目 | - | 20,943.44 | - | - | 20,943.44 | - | - | - | 已变更 |
合计 | 29,919.20 | 29,919.20 | 30,773.89 | 29,919.20 | 29,919.20 | 30,773.89 | 854.70 [注5] | - |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748.33万元;注2: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7,410.00万元,经审议,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938.21
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5,471.79万元;注3: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3,000万元,经审议,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45.94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故将
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2,154.06万元;
注4: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4,683.44万元,经审议,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未投入使
用,故将此处承诺投入金额调整为0;
注5:此项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序号 项目名称 |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1 | 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 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 | 不适用 | 毛利率 2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
2 | 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 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 | 不适用 | 毛利率 21.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毛利率 22.82% | 是 |
3 | 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 | 不适用 | 毛利率 30.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尚未结算 [注2] | 尚未结算 |
4 | 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 总承包(EPC)项目 | 不适用 | 毛利率 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4] | 不适用 |
6 | 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 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 | 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 目 | 不适用 | 内部收益 率10% | 已变更 | 已变更 | 已变更 | 已变更 | 已变更 |
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实施部分工程后予以终止,已实施部分的审计结算尚未完成,且已实施部分的效益与项目整体预
计效益测算口径不一致,故无法对比效益达成情况;
注2: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已完工但未审计结算,尚无法核算效益情况;注3: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实施已终止,不涉及效益情况;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