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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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原标题: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由11,217,912股减少至9,666,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0%减少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国投创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投创业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由11,217,912股减少至9,666,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0%减少至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国投创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国投创业 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5/6/4至2025/6/1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8,305 | 0.32% |
大宗交易 | 2025/6/5至2025/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3,000 | 0.48% | |
合计 | - | - | 1,551,305 | 0.80%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国投创业基 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1,217,912 | 5.80% | 9,666,607 | 4.99996% |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 11,217,912 | 5.80% | 9,666,607 | 4.99996% |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投创业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公司对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